2026

03/16

12: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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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乌鲁木齐市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和“双通道”定点药店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自治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新医保规〔2023〕1号)要求结合《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方案(20252027)》相关内容为鼓励和引导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医保服务,现将我市2026年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和“双通道”定点药店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和“双通道”定点药店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3日。

二、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如实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逾期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各定点零售药店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佐证材料供评估人员查核实,不接受事后补充。

四、评估、公示、开通资格等相关事项通过药店医保工作沟通钉钉群(群号3510658872170019940)通知,因定点零售药店自身原因未进群或者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时间节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联系部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5号惠民大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802261。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公开遴选实施方案

2.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3.“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4.职工花名册

5.谈判药品价格及供应清单

6.申请门诊慢性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汇总表

7.承诺书

8.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现场评估表

          9.“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场评估表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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