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7
11:2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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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助方式,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乌科规〔2026〕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创新券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二、支持方向
本年度创新券支持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日期和到款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8类专业化科技服务。支持的服务范围见下表。
2026年度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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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子类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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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 服务 |
基础应用研究 |
论文、知识产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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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开发服务 |
研发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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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委托开发服务合同) |
相关知识产权、设计方案、图纸、模型、样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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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开发服务 |
工艺方案、技术文件、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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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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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登记辅导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取得正式 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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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孵化 服务 |
企业资质申报服务 |
官方认定的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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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大赛服务 |
大赛获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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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验检测 认证服务 |
检验检测分析服务 |
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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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知识产权贯标) |
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公开 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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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技术 服务 |
信息平台定制开发服务 |
软件著作权、平台设计方案、交付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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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知识产权 服务 |
专利评奖辅导 |
获奖证明、专利奖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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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价值评估 |
评估报告正式盖章版、服务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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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导航与布局服务 |
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专利布局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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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技咨询 服务 |
科技查新服务 |
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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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研究编制服务 |
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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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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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研管理体系建设 |
实施方案、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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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归集辅导 |
调研材料、辅导方案、归集问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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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技金融 服务 |
债权融资服务 |
银行授信批复、放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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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服务 |
股权投资协议、工商增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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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服务 |
科技保险协议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一)企业购买专业服务所需经费已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区(县)财政资金资助的,以及国家政策规定不得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的事项;
(二)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强制检测,以及市场化批量检测、非研发必需的重复检测等不属于科技创新的事项;
(三)办公空间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工商注册服务、代理记账服务等不属于科技创新活动的事项;
(四)购买的专业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无相关性。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购买的科技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相关;
(二)科技服务提供方为已入库科技服务机构;
(三)企业与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
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四)科技服务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五)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六)由科技服务机构申请兑现的,需经企业书面授权。
四、支持额度
创新券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给企业。每个企业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免申”是指企业无需事前申领创新券额度,在兑现审核环节对企业申领资格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可获得创新券额度。
创新券兑现为后补助,服务完成后由服务使用方(企业)或服务提供方(机构)申请兑现,一个服务项目仅限一方申请兑现,单个服务项目兑现金额不超过符合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的50%,实际兑现补贴额度以当年度兑现审核确定的补贴额度为准,创新券补助资金拨款至申请兑现方账户。
五、材料要求
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服务使用方基本信息、创新服务合同、发票、打款证明、服务成果、知识产权等材料,附件材料与申报书内容相互印证,承诺书与书面授权书需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线上提交清晰扫描件。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站页末“应用入口”中的“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17.238.98:8001/)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佐证材料。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申报时间9月27日19:3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科技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申报的政策宣传、组织动员与材料初审,核实申报单位资质与项目真实性,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6:30时。
(三)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审核,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纸质版至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88号。
七、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阿依努尔 朱瑞睿0991—4882909 4665589
平台技术支持: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刘福林 0991-4665589
附件:1.《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创新券兑现承诺书》
3.《企业书面授权书》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