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010198161/2023-00951
  • 性:有效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乌自然资规发〔2022〕1号
  • 题: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 调整标准的通告
  • 成文日期:2022-07-01
  • 发布日期:2022-07-01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 调整标准的通告

  一、适用范围。本次公布的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标准适用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城区。

二、执行日期。通告下发之日施行。《乌鲁木齐市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实施方案》(乌自然资发202075号)中原《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基价标准》自通告下发之日停止使用。

三、具体标准。调整后的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标准详见下表。

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

土地出让地价款调整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1

2

3

4

5

一级

9000

104

202

295

382

464

二级

7800

89

174

255

330

402

三级

6500

74

145

212

275

335

四级

4800

55

108

157

204

248

五级

3700

42

82

120

156

191

六级

2400

27

53

78

101

124

七级

1600

19

36

53

68

83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调整标准的通告.pdf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出让地价款调整标准的通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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