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25
11:36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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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第248号令)、《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的《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及《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前期已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tjkyc@163.com或传真至:0991-4886312。 2.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4:00时。 3.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991-4886315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