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02
16:45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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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已发生变化;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维护交通运输法治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经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7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废止7件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