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7
16:02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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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压实排放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监管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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