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08

12:2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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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部门,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向前沿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概念验证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开展2026年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专业化发展方向择优布局建设,重点布局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以及氢能、人工智能+、绿色算力、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鼓励我市产业园区、重大创新平台、科技企业、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主体,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建圈强链需求,依托市场化独立法人机构(高校可放宽至内设机构),采取联合或独立方式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验证管理和运行机制。概念验证中心依托主体完善所需的人才、经费、设备和场地等相关保障条件制定遴选评审、成果收益、绩效评价、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建立年度研发资金管理、验证服务、创业孵化案例推广和绩效评价等机制。

(二)建立完善概念验证信息库。概念验证中心建立概念验证专家库,组建遴选顾问专家团队和服务团队。开展概念验证成果项目收集工作,挖掘早期科技成果的潜在商业价值,提升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建立验证项目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三)建立概念验证开放服务体系。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概念验证中心完善提升概念验证项目遴选、验证分析、投融资和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能力,鼓励为场景应用供给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前期验证,提供真实的测试验证和应用环境。

(四)引育科技服务人才。坚持引育并举,概念验证中心联合高校院所培育壮大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引进培育一批高能级的技术经理人,构建专职服务团队、技术经理人、专家顾问协同发力的人才支撑体系,提高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

三、创建和认定条件

(一)创建条件

1.建设主体。鼓励我市产业园区、重大创新平台、科技企业、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主体,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建圈强链需求,依托市场化独立法人机构(高校可放宽至内设机构),采取联合或独立方式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服务产业领域不超过3个,需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能带动创新资源集聚共享。

2.基础条件。有完善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组织架构、功能体系、服务团队及资金保障,具备运营管理能力和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固定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设立中心主任(具备科技成果转化经验),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经纪人,可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具有年度运营经费保障,提供持续的人员、设备支持。

3.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建立概念(项目)遴选、验证分析、商业孵化等服务机制,原则上具备开放性服务案例和经验;建有概念验证项目库,拥有自主开发或合作、协议提供的稳定科技成果来源组建由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专家构成的顾问团队。

4.具有相对完整的服务链条。具备提供研发验证、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基础服务,可在专业技术领域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金融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拥有自主或合作投资基金。

5.社会信用要求。近三年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主体未发生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认定条件

1.组织管理。概念验证中心纳入创建名单建立完善了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形成了成熟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及商业模式。

2.场地设备。专门用房面积保持不低于200平方米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突破500万元。

3.服务团队。专业化服务团队突破5人,核心人员应具备技术研发、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其中技术经理人不少于3人。

4.专家团队。建立充实的概念验证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该团队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低于50%

5﹒资金保障。创建期间,依托单位年均投入概念验证专项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专家顾问咨询、项目试验验证、商业投融资服务等相关的费用

6.项目成果。形成概念验证项目清单,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20。鼓励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入库。累计完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5个或概念验证服务收入合计不少于10万元。完成概念验证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服务合同方式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的项目;

2项目通过验证完成工程样机、小试等,已申请专利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

3)通过验证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

4)通过验证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开发的项目;

5)依托验证项目创办(孵化)科技型企业。

7. 信用要求。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区(县)科技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lmq.gov.cn/wlmqs/c119139/bm_com_list.shtml页末应用入口中的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17.238.98:8001/)进行网上申报,上传《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61819:00

(二)申报推荐。各区(县)科技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62219:00。并将通过审核的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汇总表于6221900通过OA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综合评审,提出认定建议名单。通过评审的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带所有附件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512室(地址:市政府二联办1号楼五楼512室)。

(四)公示发布。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概念验证中心拟创建(认定)名单,并予以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布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认定)名单。

五、联系方式

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

   0991-2824360

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申报平台咨询)

刘福林 0991-4693806

附件:1.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

2.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汇总表

3.乌鲁木齐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