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孙刚委员: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健康照护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医疗健康照护人员的关心和支持。规范由国家卫健委制定,培训由人社部门开展,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精神的落实,2022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强调以标准化为手段提高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完善老年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标准,健全老年社会支持标准和医养结合标准,夯实老年健康基础标准。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实施健康新疆行动的实施意见》,助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实现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住建部、财政部等11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委草拟《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指导思想部分明确了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方向;工作目标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等内容;重点任务部分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推动医疗养老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优化服务链接、完善支持政策、多渠道引才育才、强化服务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工作要求部分提出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增强方案的执行力。

《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毕,目前正在走流程,呈报市政府常务会

  2022年,市人社局围绕健康照护行业发展,面向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1134人次,有效提升健康照护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完善培训政策体系市人社局制定《关于乌鲁木齐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乌人社规〔2022〕2号),将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保健按摩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工种)纳入“两目录一系统”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支持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载体,组织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规范开展培训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三)畅通技能人才发展渠道。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方便劳动者就近就地鉴定考核。目前,我市新疆金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7家单位向自治区人社厅成功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12人次,满足健康照护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评价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应对首府人口老龄化,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齐健康照护技能人才紧缺的短板,完善健康照护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技能人才队伍,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层次健康照护需求继续依法依规,检查处理各行业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并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3327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孟宪军联系电话:23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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