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大中小 】

高东升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乌鲁木齐市增扩建城市公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园林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满足美好生活期盼,营造开窗见景、出门见绿的良好人居环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快城市绿化步伐。截止2021年底,我市建成区绿地率36.7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92%,城区公园绿地面积5026.7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6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7.57%。市区已建成32个公园、1310个小游园、142条小绿道,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目前城北高新区(新市区)现有2处综合性公园鲤鱼山公园和新城公园;1处专类公园植物园;5处游园和平园、鸽子广场、探索广场、喀什西路游园和独好游园;还有碧桂园游园、高新万达园、锦绣园等230余处“口袋”公园、小游园、小绿地。除新城公园因已转交至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财经大学校区,目前为封闭式管理,未对外开放,其他均为开放式公园游园,方便广大城北市民就近游憩。

二、统筹规划,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增加新区公园数量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2023年已开展《乌鲁木齐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坚持规划定绿、规划建绿、以水定绿,科学增绿原则,创新首府绿化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抓好规划落地工作,切实提升城市品位,突出区县生态特色,打造深厚内涵和底蕴的城市绿地风貌。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规范标准,新区按照十五分钟、十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均衡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与片区服务人口相匹配;在老城区中,根据现有设施服务能级,科学分析服务人口规模,通过老城区改造提升增补不同类别和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园绿地,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为适应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2003年,新城公园整体移交新疆财经大学,该校将新城公园作为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商学院等院系的教学场所。在2020年7月新冠疫情封闭前,新城公园一直对外免费开放,因为新城公园作为新疆财经大学校区,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区高校坚持“上提一档”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2020年9月开始实行封闭式管理。目前,正积极对接协调新疆财经大学继续免费开放,方便周边市民就近游憩。

三、严格管理,加强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力度

我市高度重视公园各类开发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05〕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城函〔2014〕29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公园,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园性质和定位,科学规划各类公园,严格控制公园内各类建筑(管理建筑、游览和游憩建筑、服务建筑)及绿化面积比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用地、改变公园用地性质,改变公园的功能;二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我市各类公园开发建设均严格办理规划、国土、环保、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确保各类公园新改扩建设依法依规进行。三是结合违建清查整治工作,我市对全市各大公园违建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对部分公园因过度商业化的游乐设施进行了拆除优化,对全市公园及广场绿地的用地比例、现状建筑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了公园的公益性和特色发展。四是按照2021年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开展公园、游园拆墙透绿工作,当年就完成沙依巴克区儿童公园、青峰路游园、金西域游园、西八家户游园,天山区人民广场、团结路游园、翠泉园,米东区润泽园1号、2号、3号、4号、石化公园,水磨沟区帕米尔小游园、和谐园、温泉东路三角地游园,高新区(新市区)鸽子广场、探索广场、和平园、喀什西路游园、独好游园,经开区(头屯河区)钢城广场、维泰广场、高铁北广场,达坂城区风车广场、和合园等公园、游园、广场拆围透绿工作,拆除围栏总长度1.12万米。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续长效化做好园内各类建筑的用地占比及现有建筑的核查工作,对公园内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清理;二是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禁止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三是在公园改造更新的过程中,对与公园规划、功能不相吻合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做出合理规划,逐步拆除;四是科学规划、源头治理。按照人员密集场所维稳、防疫、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在新建公园、游园建设时,同步做好软硬件配套规划建设,并纳入市级智慧城市系统平台进行科学管理。

四、开展公园提升改造,突出特色,打造精品

以全面提升城市生态人居环境为抓手,以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目标,打造园林景观,提升城市品位。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人民公园、水上乐园、植物园、红山公园等重点公园的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工程,开展以“一园一品位”为主题的文化挖掘与打造工程,通过重新定位公园文化主题,进一步彰显公园特色,实施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切实杜绝了“千园一面”,更好地满足了国内外游客的高品质游览需求。2022年,市建设局结合道路提升改造组织编制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废旧铁路改建休闲慢道及周边路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修建慢行步道、开展绿化种植、配置景观小品服务设施,满足周边居民游憩需要,2023年,该项目正在办理规划、国土等相关前期手续,待手续完备后将开展建设。

按照“十四五”规划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继续加大城市综合性公园、山体公园、专类公园、滨水公园、口袋公园、绿道规划建设力度。2022-2024年拟对全市现有32个公园进行全面基础设施完善和景观提升,对城区48座山体按照“一山一主题,一山一特色”进行山体公园建设,拟建设一批绿化景观良好、健身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绿道;拟对城区主要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提质增效。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作用,统筹进行特色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按照“一区一特色、一园一品位、一路一景观”的要求,对全市园林绿化的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打造一批文化品位突出、特色鲜明的精品公园、游园,持续加大首府国土空间绿化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效果,营造生态基底优良、文化底蕴深厚、公共服务功能齐全、景观特色突出的“宜居宜业”、“宜游宜景”美丽首府,以优美的生态人居环境,让广大市民享受到绿色发展的红利,为广大市民提供多元化、便利化服务,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首府生态人居环境的满意度。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战鹏  联系电话:583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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