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帕力旦·吾布尔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及支持,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乌鲁木齐市以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发展为引领,成立了乌鲁木齐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支持中医医院建设,加快补齐县级医院短板,发展传统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了公立中医医院为主导、综合医院中医科为补充,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全市共有71。目前,乌鲁木齐市有中医类医院6家,其中公立中医医院2家,均为三级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4家,均为二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均设置了规范的中医科,配备了中医诊疗设施,中药房,开展中医诊疗服务。

我市10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实现了全覆盖,配备中医医师,均开展6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6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开展48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总诊疗量20%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以上。

二、关于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目前,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前期均已命名“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2024年是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首轮创建周期,市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围绕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落实支持保障政策、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监管考核、提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等方面,推进创建任务落实。近期,天山区、高新区、米东区、水区、经开区都积极准备申报,开展自评和资料准备。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需创建示范县的区(县)进行市级初步评审和指导,针对未完成的指标提出建议及整改方向,整改完成后报自治区进行省级评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按照《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保障政策,加快完善管理体系和机制;推动医院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解决群众就医需求,推动中医药服务提质增量;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弘扬中医药文化,释放中医药综合效应;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示范创建补短板、创特色。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各阶段创建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奠定基础。

感谢委员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支持。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3327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邓蕾           联系电话:235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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