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6-07-16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3号楼3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4689027  

负责人姓名:张学斐

工作职能:

(一)按照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规则和自治区行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协调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驻乌金融机构推动我市金融发展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承担为驻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职责;协调解决我市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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