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现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做好法定内容主动公开,持续维护中心官网内容,发布政策通知46篇、新闻180其中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共27,预决算公开9及时发布“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加大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上限、频次、由租转购的支持政策等重要惠民政策,主动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公开采纳结果,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主流媒体提供稿件21篇,获广泛转载,接受媒体采访23次,采播宣传视频37条,组织业务骨干参与新广行风热线直播6场,实时解答群众疑问近千条,抖音及微信公众号累计观看与关注量超7.2万人次。借助党建联建、好房子推介会、2025年房交会、行业培训会、县域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四方助农专场展会等契机,开展公积金政策宣讲9场。

(二)依申请公开

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咨询、现场和网上申请的受理及答复工作,确保法定答复时限准确,答复文书规范。及时更新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保障政府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群众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更加精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坚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监管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动态更新各类信息规章等。同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门户网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规范设置,并由专门人员及时维护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持续优化网站栏目布局功能,整合要闻动态栏目。

(五)监督保障

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及时全面吸收最新政策和业务知识。落实定期网站巡查机制,更新维护网站栏目,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安全性、时效性。

2025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中心持续围绕政策优化与便民服务,陆续出台多份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解读,并通过12329、12345热线接听、平台在线回复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均得到显著提升。然而,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解读材料存在文字堆砌现象;信息表述可读性不强,内容中政策性、专业性表述较多,未能有效转化为通俗易懂、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关键术语使用欠规范,对“公布”与“发布”概念存在混用。

下一步,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提升:一是提升解读质量。着力提升解读材料的针对性与实用性,聚焦核心条款、新旧差异、办事流程等公众关切点,杜绝简单复制堆砌。二是善用百姓语言。将专业性强的政策条款、管理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百姓语言,积极运用“一问一答”、数据图表、举例说明等多种形式,降低理解门槛,提升亲和力与可及性。三是统一规范用语。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明确“公布”和“发布”的适用范围,严格用语规范,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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