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1号
办公时间:上午10:30至14:30,下午15:30至19:30
联系方式:0991-2956000
负责人姓名:刘付锡
工作职能: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的学校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思想政治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劳动实践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加快教育强市建设。
(四)指导全市各级教育工作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依法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强区(县)实施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统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管理我市区内初中班有关工作。
(八)统筹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落实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办学评估等工作;参与拟订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职业教育培训实习基地。
(九)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科学教育、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协调推进教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
(十)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自治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负责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财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杨凯 联系方式:2956122
(二)党建工作科。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承担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工作。
负责人:邓丽琼 联系方式:2956079
(三)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单位)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及青年志愿者活动。
负责人:郭峰 联系方式:2956121
(四)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教育培训、薪资待遇等工作;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师德师风、招聘、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聘、师资培训、公费师范生管理、教师资格管理、支教、各类学会协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春梅 联系方式:2956090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徐波 联系方式:2956081
(六)发展规划科。拟订乌鲁木齐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指导市属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市、区(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统筹教育事业统计基本信息公布、分析。
负责人:耿杰 联系方式:2956169
(七)教育督导科。指导发展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承担依法组织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负责人:李万霞 联系方式:2956799
(八)基础教育科。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学校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人:骆得东 联系方式:2956151
(九)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科学、劳动实践和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人:王静 联系方式:2956130
(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习、招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权限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就业指导等。统筹指导社区教育、成人非学历学科教育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萍 联系方式:2956173
(十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承担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统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或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综合执法。
负责人:满蕾 联系方式:2956185
(十二)语言文字工作科。承担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具体工作;负责社会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应用等工作;指导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负责人:王隆韬 联系方式:2956070
(十三)安全稳定科。承担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学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加强保卫、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平安校园创建。
负责人:吕伟涛 联系方式:2956091
(十四)财务与审计科。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做好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等。
负责人:刘海英 联系方式:295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