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11

12:00

来源:

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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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与效率,防范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与合规风险,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工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我办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全程承接我办各类招标代理相关服务,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我办相关规定,高效完成以下全流程服务内容,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1.招标前期筹备服务:对接我办经办科室,明确项目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及时间节点,协助梳理招标项目相关资料,排查招标前期合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方案,出具招标可行性建议。

2.招标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项目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明确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投标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核心内容,确保文件规范、严谨、无歧义,贴合我办业务特点。

3.招标信息发布服务: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潜在投标人的合理咨询,做好咨询记录归档管理,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公开。

4.投标组织服务:负责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相关工作,核查投标人资格合法性、材料完整性,整理报名及预审结果;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做好文件保管、密封性核查,规范记录投标相关信息,保障投标环节有序开展。

5.开评标组织服务:协助我办组建评标委员会,布置开评标现场,组织开标、评标会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规范流程,做好开评标现场记录、保密工作,全程配合评标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反馈评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协助处理。

6.中标及后续服务:协助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具中标通知书;协助我办与中标人签订招标代理相关补充协议,整理、归档招标全流程资料(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配合我办完成招标项目后续验收、资料备案等相关辅助工作

7.合规及其他服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程把控招标流程合规性,防范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提供招标相关政策咨询、流程指导等辅助服务,响应我办各类合理服务需求。

二、服务时限

   自委托之日启至20271231

三、申请机构基本条件

1. 合法资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应业务资质(或备案证明),无营业执照吊销、注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市场记录。

2. 业绩经验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重点土地或房屋征收、建筑物拆除、市政管线迁改、树木移植等项目)的成功招标代理业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

3. 信誉良好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招标采购领域失信行为、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市场信誉良好,在行业内无负面评价,能够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需提供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 专业能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及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团队人员配置充足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拥有3年以上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快速响应服务需求的能力,能够高效配合我办完成上述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具备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保密制度,确保服务效率及质量达标。

四、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218:3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5号楼2211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8769957

(三)申报材料

有意向的机构须按以下顺序整理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编制页码及目录,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袋外注明招标代理机构申报材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提供全套材料的PDF扫描件存储于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其中需重点提供承接本公告明确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书(需载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申请意愿、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及承接本公告服务内容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及相关执业许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事宜,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及团队证明材料:固定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办公设备清单,拟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主要团队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明确团队人员可承接本公告全部服务内容的能力);

4.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年相关招标代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重点提供土地或房屋征收、建筑物拆除、市政管线迁改、树木移植等项目业绩),含委托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具备承接本公告服务内容的实操经验);

5.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相关荣誉资质、行业评价、承接类似服务内容的专项证明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报机构须对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尤其是承接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列入我办不良合作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办任何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2. 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机构自行留存备份;我办对本次邀请工作及明确的服务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我办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各项服务职责,携手推进我办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开展。

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工作办公室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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