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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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贸工作局(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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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编制此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持续深化自贸、口岸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突出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常规公开栏目的内容公开,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各类专栏内容的动态更新工作,本年度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提高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2025年度,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不断完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对发布的内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建立并完善部门网页,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

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相关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上传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得当,杜绝泄密、表述不当等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目前基本以纯文字解读为主,未能结合公众理解习惯,采用更直观、易懂的呈现方式,解读的通俗性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渠道单一,线下公开利用率不高,未能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发力的公开格局。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2026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创新工作举措提升质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打破单一文字解读模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图文结合、列表梳理、重点标注等形式,清晰解读政策背景、核心要点、执行标准和办理流程,让公众看得懂、能理解、用得上。

二是强化公开渠道,通过宣传手册发放等形式,拓宽公开覆盖面,构建线上线下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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