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08
11:02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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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片区高质量发展,我办制定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办反馈。
1.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B座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子邮箱:864706763@qq.com
联系人:玛合帕丽
联系方式:0991-3510091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征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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