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研究所)创建于1938年,是乌鲁木齐市属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社区防治和心理健康促进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现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精神科)、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中华护理学会精神卫生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中华护理学会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新疆督导项目点、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自治区精神心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医院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乌鲁木齐市精神医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护理质控中心,乌鲁木齐市睡眠研究治疗中心。面向全区开展医疗、预防、护理、保健、救护、康复、心理咨询和疗养等服务。主要承担精神专科疑难急危重症诊疗、精神卫生及康复医学科研教学、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定点专科医院相关任务;面向基层和农牧区医疗机构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的工作。
总占地面积144730平方米,建筑面积82790.6平方米,设有三个三级院区(总院、温泉东路院区及中山路院区)和一个二级分院(温泉分院)。编制床位967张。内设42个临床、医技科室,24个综合管理、后勤服务科室。全院职工总人数86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11人。
秉持“大专科、小综合,创一流精神卫生中心”的建设方针和“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办院理念,开设临床心理科、睡眠科、药物活性物质依赖科、儿童心理科、老年精神科等多个亚专科,打造了一批名医和专科品牌。医院精神科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专科,中西医结合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临床心理二科和温泉分院康复医学科为乌鲁木齐市级重点专科,拥有2个乌鲁木齐市名医工作室。34名专家在多个国家级、省级学术组织任职,在《中华精神科杂志》等近十种杂志担任编委。
依托援疆优势,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苏州市广济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持续推进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先后参与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北京安定医院牵头的国家“十三五”“十四五”科技项目。已发展成为我区重要的精神科临床诊疗和科研教学中心,以精湛的诊疗技术、领先的科教实力享誉疆内外。
锚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医院将继续秉持“团结、务实、创新、发展”的办院宗旨,聚焦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