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力旦・吾布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能力的建议》(第2141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与监督。您的建议紧扣群众就医痛点、基金运行难点,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重大。经商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上级政策导向、三级医疗资源配置及潜在风险的实际情况,当前暂不具备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延伸至三级医院的实施条件,现答复如下。
一、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紧张,不具备门诊统筹延伸支撑能力
(一)基金收支压力持续加大
2026年我市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2.43亿元,总支出11.69亿元,支出增速10.1%远高于收入增速3.2%;累计结余预计9.28亿元,仅相当于9.5个月支付能力,较上年下降1.3个月,基金可持续运行风险显著上升。
(二)刚性支出难以覆盖
若按建议将门诊统筹延伸至三级医院并提高年度限额,年度需新增大额基金支出,在当前基金“紧平衡”状态下,将直接加剧基金收支缺口,危及整体待遇保障稳定。
二、上级政策导向不支持,不具备推进门诊统筹延伸基础
《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据了解目前仅济南、深圳、郑州等财政实力雄厚、基金结余充裕的城市开展试点,与我市基金运行状况差异显著,不具备直接复制条件。乌鲁木齐市已经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从基层医疗机构放宽至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三、三级医院资源承载不足,易引发新的就医矛盾
(一)扎堆就医加剧资源紧张
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虽数量较多,但服务总量已处于高位,放开门诊报销将导致群众集中前往三级医院,加剧排队等候、诊疗拥挤,降低整体就医效率。
(二)分级诊疗体系受到冲击
直接放开三级医院门诊报销,将弱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导向,导致基层医疗机构资源闲置,扰乱合理就医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鉴于上述条件暂不具备,我局将稳妥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待遇足额落实。持续强化基金监管,严控不合理住院与违规支出,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密切跟踪国家、自治区政策动向,监测基金运行态势,待基金支撑能力增强、财政条件改善、风险可控后,再审慎研究推进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扩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宝贵建议,恳请您继续理解、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