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20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16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侯静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所提的《关于科学有序的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您的建议精准指出了我市雨污分流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对推进我市雨天冒溢治理、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经对提案认真研究,同时征求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水投集团等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排水系统分为污水和雨水系统。中心城区排水体制流制,少数新建区域如河马泉片区、经开区高铁片区为雨污分流制。

污水管网总长度2886公里,污水放系统依地势由南向北汇流,分为八大污水系统分别是:河东、河西、水磨沟、头屯河区、城北新区、米东区生活污水、米东区化工园、河马泉新区等污水处理厂14座、处理规模106.2万立方米/天,分别由市、区两级水务部门管理。

雨水管网始建于1999年,据不完全统计,现状管线长约900公里,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规定,2016年以前年降水量400mm以下的城市区域可不进行雨污分流,2021年规范调整后,降水量200mm以上城市区域均应按雨污分流规划设计。雨水管线随道路由市、区两级建设部门建设、建成后交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管理。

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在正常情况下能满足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但逢雨天,由于排水分区内在上游单独建设了雨水管网,雨水管网未与河道、防洪渠等形成系统,到下游又混接入污水管网,按照分流制建设的污水管道呈现雨污混流状态,局部污水管网超负荷运行造成雨天冒溢。

二、雨天冒溢产生的原因

一是源头消纳能力严重不足城市下垫面不透水面积逐年增加,中心城区不透水地面面积占比超过60%,降雨时小区屋顶雨水直接汇入小区污水管,就地消纳能力不足。

二是雨水管网建设存在缺陷。老城区多为雨污合流制,雨污合流管网覆盖城区面积约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66%,大部分雨水管道混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导致污水管道超负荷运行产生溢流。

三是排水管线过流能力不足。中心城区现状雨水管道建设标准低,满足1年重现期输水要求的占比仅为31%,且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多次迁改转角改变原有排水管道运行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

聚焦我市雨天冒溢问题,围绕增强城市韧性、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分年度推进工程措施,2026年缓解我市典型冒溢点冒溢问题,2028年有效缓解在一定降雨条件下的雨天冒溢问题,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韧性,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水生态环境

(一)2026年治理项目

通过建设2026年治理项目,可以有效缓解通安南路、金秋巷等多处典型冒溢点冒溢问题,推动中心城区排水管网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污水系统应急调蓄与安全运行水平。

(二)2027—2028年治理工程

结合我市雨天冒溢现状,市水务局统筹,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项目谋划、审批、争资工作。通过雨水管网普查及小区、道路海绵化改造推进源头减排,通过雨水管网剥离、公园存蓄雨水试点及分散式调蓄池实现过程控制,通过集中调蓄池、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应急设备落实末端治理,形成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系统思路,统筹滞、蓄、用、净、排综合措施,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缓解雨天冒溢问题

四、关于对提案的回复

(一)规划引领,相关部门应在优化市政给排水设计过程中,重点加强对雨污分流的规划,坚持对雨水与城市污水进行分流排放与处理。

根据《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甘泉堡经开区、乌鲁木齐县城市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同时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双港都市引擎区、甘泉堡产业集聚区、城北国际宜居社区等重点片区详细规划时,均提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原则。

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缓解我市雨天冒溢问题,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落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局编制《乌鲁木齐市雨水规划》(下称《规划》)。《规划》遵循近远结合、系统治理原则,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调蓄、智慧监管四位一体雨水体系,结合河东、河西、水磨沟、头屯河、米东区生活、城北新区6个污水系统不完全分流现状分期推进中心城区雨天冒溢治理工作。

(二)根据城市排水设施实际情况、水环境质量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实施的难度、时间、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比选,制定出切实可行、明确的改造目标和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方案。对于现有合流制系统,应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首要坚决消除雨污混合水溢流入河,杜绝雨水管旱天纳污;能够雨污分流的,应尽量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确保分流彻底;对确实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允许保留合流制并不断完善。

深入分析我市排水系统现状和问题,坚持系统治理、近远结合、精准施策原则,通过建设2026年治理项目,可以有效缓解通安南路、金秋巷等多处典型冒溢点冒溢问题,推动中心城区排水管网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污水系统应急调蓄与安全运行水平。初步谋划2027—2028年项目,摸清我市雨水管网底数,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推进海绵化改造、雨水管网剥离改造及雨水就地利用等项目建设有效缓解在一定降雨条件下的雨天冒溢问题。

(三)对于城市排水规划中的新区域,应根据下水道和雨污排水系统进行设计,必须更改雨污排水方式,确保城市建设中的雨污排水系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在新区域开发建设中,住建部门负责落实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方式,同步建设海绵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地下管网和调蓄设施,确保与雪水径流特征在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从根本上避免新区域产生雨污混流问题;其次是对表国家新规要求,严格执行实施意见中除干旱地区外,为新建城区原则上实施雨污分流的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在新区域给排水系统设计中,优化雨水管网布局,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推动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提升新区域排水系统整体效能。

(四)制定完善雨污分流改造相关标准、资金政策和长效管理机制等,要保持雨污分流改造相关支持政策延续性,推动我市雨污分流工作稳步前行,走好雨污分流最后一公里

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在项目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常态化管控标准,推动我市雨污分流项目稳步推进。水投集团对产权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摸清底数、加强维护管养,积极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雨污分流工作统筹推进;住建部门指导住宅小区所有权人或委托单位落实雨污分流设施运维责任,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运维标准,确保雨污分流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用;财政部门统筹各级资金,根据改造目标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预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精准高效支撑雨污分流建设。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发挥主办单位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协办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稳步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和雨天冒溢治理工程,确保2026年缓解典型冒溢点问题,2028年有效缓解一定降雨条件下的雨天冒溢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韧性,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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