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20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建疆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七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环红雁池水库公共步道及自行车骑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天山区政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和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红雁池水库作为我市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水利部核发的《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水库功能为防洪、供水和灌溉。为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资源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雁池水库长期实行封闭管理模式如在库区内增加环湖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将增加水库工程设施损毁、水体污染、防洪调度干扰等安全隐患。同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砂、采石、取土等可能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综合水库功能定位、安全管理要求及相关法规规定,目前红雁池水库暂不具备建设环库公共步道及自行车骑道的条件。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再次感谢对城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有好的建议和想法,欢迎随时与我局联系。

乌鲁木齐水务局           

2026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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