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报告,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与建议。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