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查钻井项目(乌鲁木齐县)渤永13井、14井、15井、16井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17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陕西渤瞬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东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查钻井项目(乌鲁木齐县)渤永13井、14井、15井、16井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67725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6750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甘沟乡进行油气勘探,用地面积为46306平方米(均为临时用地)。井场坐标分别为:渤永13井,东经870638.840秒,北纬433543.690秒;渤永14井,东经870601.220秒,北纬433319.430秒;渤永15井,东经871040.450秒,北纬433415.940秒;渤永16井,东经871045.360秒,北纬433218.380秒。项目新建4口勘探井(渤永13井、渤永14井、渤永15井、渤永16井),均为三开直井井身结构,采用水基钻井液,设计井深分别为5528米、5460米、4990米、5069米。井场设置井控装置、钻井液罐、钻井泵、泥浆不落地装置、放喷池、应急池、危废贮存库等。预探井钻试结束后根据试采结果确定是否进行开发,若无利用价值则永久封井,恢复地貌;如转生产井,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严禁随意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四)项目试油期分离出的伴生气通过放喷管线引入放喷池燃烧;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定期拉运至新疆宇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钻井废水、泥浆进“泥浆不落地设备”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钻井结束后无法回用的钻井废水与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一并交由新疆宇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钻井岩屑经“泥浆不落地设备”处理,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井场铺路、场区平整,不满足要求的全部拉运至固体废物填埋场合规处置。试油产生的少量原油、含油岩屑、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不可回收的废包装袋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在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保护地下含水层,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疏松地层和水层,确保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工作,钻井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贮存库区域为重点防渗,岩屑池、泥浆罐区、泥浆泵区为一般防渗区。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查钻井项目(乌鲁木齐县)渤永13井、14井、15井、16井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分局)。

三、委托乌鲁木齐县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结束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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