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大中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布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梳理单位形象的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局领导小组带领下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相关的组织开展和实施落实等具体工作。按照各处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提升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操作流程、保密审查等具体要求,依托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信用中国等平台,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通知公告7条,政务公开2条,政策法规6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9条,行政处罚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对发布的内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新增“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应用入口”三个栏目,方便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有关政务信息,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乌鲁木齐市企业服务云平台等平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任务、方式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在实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处室对需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梳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21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健全部门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努力将工作窗口打造成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政务公开平台、政策发布和解读平台。

(二)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地工程抓实抓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深入开展。围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工作推进情况;长期坚持加强工信局网站窗口的完善,统筹推进政府网站发展,进一步提升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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