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2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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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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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表

附件:
市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联系人  叶婷 联系电话: 0991-4815531

年度绩效目标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完成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在维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确保严打案件的质效,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的同时,注重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量刑建议,同时加强对财产刑判决和执行活动的监督。2、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常治长效,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3、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常治长效,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年度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年度预算总额(万元) 668.27
财政资金(万元) 财政资金小计 628.85
中央安排
自治区安排
地(州、市)安排 628.85
其他资金(万元) 其他 39.4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设定依据 分值权重
履职效能 质量指标 确定型量刑采纳率 ≥80%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细则 30
质量指标 认罪认罚适用率 ≥80%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细则 30
质量指标 检察建议回复率 ≥85%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细则 30
可持续发展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备注:三级指标可自行增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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