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26

12:53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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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

附件:
市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联系人 韩春风 联系电话: 8553200

年度绩效目标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总体目标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一、刑事检察方面以更实际监督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二、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行政检察聚焦自然资源、劳动者权益保护、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防范非法集资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四、公益诉讼督促整改药店违规经营处方药、药品过期等问题,促使职能部门启动食品药品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年度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年度预算总额(万元) 4772.58
财政资金(万元) 财政资金小计 4181.76
中央安排 872
自治区安排
地(州、市)安排 3309.76
其他资金(万元) 其他 590.8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设定依据 分值权重
运行成本
管理效率 质量指标 诉前整改率 ≥90%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30
质量指标 民事投诉案件采纳率 ≥90%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30
质量指标 检察建议回复率 ≥90%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30
履职效能
社会效益
可持续发展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备注:三级指标可自行增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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