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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5

11:15

来源:

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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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融媒·帮您办|2628119】守护国家安全,你我能做些什么?


414日,市公安局特警特战支队联合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图为民警邀请现场观众扫码答题。(记者石磊摄)

今年415日是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很多人觉得,国家安全听起来很大、离自己很远,其实它就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大到网络信息、生态环境,小到食品安全、个人隐私,都和国安息息相关。

普通人该如何守护国家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又该怎么举报?414日,本期值班律师谢鹏为大家一一解答,把实用的国安知识讲清楚、说明白。

刘女士:国家安全听起来很宏大,似乎离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很远?

谢鹏律师:实际上,国家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

当前,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涵盖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网络、生态等多个重点领域,无一不与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从食品安全到网络安全,从生态保护到数据隐私,国家安全的触角早已延伸到了每个人的生活中。

黄女士:我们普通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能做什么呢?

谢鹏律师:普通群众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大有可为,且已经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去年,国家安全机关对20242025年度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90余名群众进行了集中表彰奖励。其中,有边境地区的出租车司机不顾个人安危,与境外间谍嫌疑人员英勇斗争,协助破获重大间谍案件;有影视从业者及时发现重大失泄密隐患并举报;有渔民在海中打捞到境外窃密装置;有大学生举报有人售卖国家秘密……这些受表彰者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各自的平凡岗位上为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等信息搜集的可疑人员,不能随意提供信息,应及时报告;对于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要提高警惕;发现有境外组织和人员出现在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还有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群众不满情绪煽动对抗政府,遇到这些情况也应立即报告。

李先生:如果在工作中或生活中,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我们要怎么做呢?

谢鹏律师: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这是一项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忽视。所谓“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为避免或减轻泄密危害后果而采取的一切适当措施,比如拾得他人遗失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发现他人出售、收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泄密后,既要第一时间报告,也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切勿自行处理或扩散信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接到报告后,会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作出处理。

张先生:我们普通群众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该通过什么渠道举报?

谢鹏律师:根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也可以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等方式进行举报。

此外,公民还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国家安全机关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并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对举报有功人员会给予奖励。

需要提醒的是,举报要实事求是,切勿恶意拨打举报电话或虚假举报,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更应人人尽责。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机构的职责,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从增强自身国家安全意识做起,从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让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才能共同筑牢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防线。(记者饶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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