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2/22
13:22
来源:
乌鲁木齐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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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市文化局系统(汇总)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市文化局系统(汇总)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预算支出总额为73.89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经费财政预算未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用财政预算安排8.03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故造成接待费用预算数增加。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预算未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预算安排65.86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本系统公务用车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履行文化工作职责、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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