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14

18:32

来源: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访问量: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新疆圣丹亚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5月23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文综罚字〔2024〕F-000018号),因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该处罚决定书所载义务,我局于2025年1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乌>文综催字〔2024〕F-000018号),并明确了应履行的罚款义务及期限。因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该《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乌>文综催字〔2024〕F-000018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我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乌>文综催字〔2024〕F-000018号)

 

联系人:艾日帕提     联系电话:0991-4800491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