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7
19:48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结合林草园林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不断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林草治理体系,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度述法和法治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对照上年度反馈述法问题清单,完成共性问题整改1项,挖掘和汇集林草园林法治建设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培训等渠道,不断提高干部和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聚焦2025年法治督查反馈问题台账,完成共性问题整改9项、个性问题整改1项,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推进完成“一规划两纲要”部门牵头任务1项,责任任务71项。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宪法、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二是带头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2025年召开专题会议3次,听取政务服务改革、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企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确保各环节和全过程都在法律法规范围稳步推进。三是带头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林草园林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梳理行业、系统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发“林草园林法律法规知识要点”,通过分层分类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不断提升领导和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落实政务服务改革,高标准完成各类行政许可。一是按照“应进必进”工作原则,将7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纳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围绕政务服务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在达到报件的前提下应受尽受,满足审批条件的当日报当日批。三是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复用75项,梳理实施《特殊环节事项清单》30项、《证明事项清单》25项,为项目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的办事指引;梳理实施林草园林《容缺受理事项清单》15件、《复印件免提交事项清单》12项,推行周末预约延时服务11次,让办事企业真正感受到高效和便利。四是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梳理印制《林草征占用审核审批“一次性告知”服务指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问答》5000份,主动向申请单位和办事群众发放,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为目标,在为民办事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到位,做到清单之外不擅自增设审批流程、不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五是严格遵守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自治区委托及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2025年以来我市共办理各类审批777件(其中:自治区委托办理338件、市本级办理404件、委托各区县办理35件)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制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抽查检查时间安排,建立和完善“两库一单”,组织召开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部署暨“双随机、一公开”抽取会。2025年,按比例抽取和完成对林地、草原审核审批事后监督检查19家,发现问题1家并涉刑移送公安部门;按比例抽取和完成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事后监督检查91家,对34家生产经营档案不完善的企业和45家生产经营许可不规范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对4家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明确我局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人,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5项20条。二是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方案》,修订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等内控制度6项。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5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28卷,发现委托许可规范类问题4条、处罚文书规范标准类问题9条,通过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并通过日常监督方式对案卷评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存在问题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全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围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对此缺乏有针对性的学习安排,且集中学的多,个人自学的少,被动学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在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学习方面,指导督促力度不够,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不够,年度考核对述职述德述廉表述较多,对述法方面阐述不足。
(二)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尚有不足。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制修订程序把握不准,不能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小切口提前谋划开展制定、修订、废止工作,对开展合法性审核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方面重视不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还不够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针对性不强,主要是通过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范围存在局限性,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效果达不到预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挖掘不够。部分承接市级赋权事项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新任务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林草园林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准确运用。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常态化开展对市级林草园林委托权责事项培训指导。以政务服务大厅林草窗口为教学平台、实训平台,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全流程和各环节开展常态化培训指导,确保各区(县)承接部门接得稳,会审批,办得好。组织开展委托权责事项培训班,重点围绕政治思想、服务意识、礼仪文化等方面开展培训学习,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强化为民办事思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发生。围绕委托权责事项办理台账、案卷等,开展定期检查和调研指导,坚决防止审批权力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新林策字〔2025〕15号)》精神,适时组织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刑事侦查和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和深化联合执法新举措,不断提高“行刑衔接”工作质效。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强化林草种子经营许可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梳理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形成《林草园林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聚焦行政处罚法、森林法、草原法等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分批次组织开展法治培训。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优化宣传内容与形式,制作更丰富、更生动的普法产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精准普法,针对项目建设单位和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敲门行动”入户讲解;以案释法,进一步挖掘、编撰和汇集在推进林草园林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包括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案例,强化普法与执法联动,通过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环节,向管理对象现场解读相关法规;创新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结合LED屏幕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