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0
12:08
来源: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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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机关事务管理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为加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并研究贯彻措施。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法规政策,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年组织全局13名科级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知识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8场次,累计107人次,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部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火墙”作用,全年就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咨询法律事务257件,对211份出租合同、18份招租方案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将依法履职、廉洁用权作为作风建设核心,全年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5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6次。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执行文件司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完成重要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9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作用,针对重大决策、复杂合同提供法律意见,源头性防范风险。依法积极应对涉诉案件,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管理难题,在资产处置、债务化解等工作中强化依法履职,切实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服务水平。
(四)狠抓问题整改,巩固建设成果。针对2024年度述法自查及法治督察反馈的“制度建设、理论水平、人才队伍”等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通过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建章立制防止反弹,法治建设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明确将“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作为重点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业务领域。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法治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持党组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全年组织并参与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带头面向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讲,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行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要求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全年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合同审查、方案论证等事务257件,筑牢了依法决策的防线。
(四)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整改落实。对上年度述法及督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科室调研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到位。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专业力量相对薄弱。局内尚未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法规相关职能由党政办公室兼任。在面对复杂合同审查、历史遗留法律问题研判以及新兴业务领域风险防范时,内部专业审核能力不足,主要依赖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有待提升。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与精准性有待加强。当前的法治学习与宣传多集中于普遍性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宣讲,针对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特点、不同岗位差异化法律风险需求的分类指导与专题培训相对缺乏。宣传教育形式仍以传统会议、讲座为主,互动性、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更具实效的方式运用不足,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对与自身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风险点认识不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的深度有待拓展。法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仍被视为相对独立的专项工作,与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服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的融合渗透不够深入、系统。运用法治思维系统性地优化业务流程、重构标准体系,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从注重“合规性”向追求“法治化”治理模式转变的意识和实践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一)着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向编制部门争取支持或通过内部资源优化,力争设立专职法治岗位或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加大对现有业务骨干的法律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化风险防控能力。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和岗位特点,研究制定分类分层法治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标、合同履行、不动产租赁等高风险环节,开展针对性法律培训与风险预警。创新普法形式,积极运用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知识竞赛、在线学法等多种方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全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
(三)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推动治理模式转型。强化法治工作与各业务科室的协同联动机制,要求各业务条线在制定年度计划、优化工作流程、评估工作成效时,必须将法治要素作为核心考量。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修订工作,在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明确法律审查和合规操作要求,推动法治理念和规则要求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行动自觉,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依法治理的深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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