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20

18:20

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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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局局域网站已于201512月向自治区申请并批准永久关停,现不涉及相关网站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2020年,没有以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独立发布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在机关运行成本、公共机构节能成效和后勤服务标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公开的精细化程度和深度仍有提升空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需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需持续加强,部门与社会互动交流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机关事务主责主业,持续细化公开内容标准,加大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二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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