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10
17:24
来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了解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本机关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mq.gov.cn)进入“机关事务管理局”网页查看查看。
(一)公开内容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及分工;
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等;
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文件、重点工作、人事任免等;
4.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网站网址: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机关事务管理局”网页(网址:http://www.urumqi.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至13:30,
下午15:30至19:30
咨询电话:0991--4689914
传真号码:0991--4689904
邮政编码:830000
(二)受理申请
申请人可按照本指南要求通过递交《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向工作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下载。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邮寄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或者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按照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