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28
18:03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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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定点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均衡布局,补齐城北片区综合性三级公立医疗资源配备短板,满足参保人员就近、便捷的就医用药需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2号)的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其综合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802275
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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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地址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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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辰六街3666号 |
三级 |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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