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24
18:53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支持下,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医保”建设目标,以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为核心,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学习。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关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牵头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11次,重点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确保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
2.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带头尊法学法, 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医保法律法规9次,带头讲法治课2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基金监管等工作汇报,对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进行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强化督导问责, 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亲自过问,督促整改,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聚焦主责主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一是常态化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形成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主项16项,子项37项,实行动态管理,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80%左右,“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0%以上,全市8个医保经办大厅全部实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持续推进“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建成银行网点、医药机构等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近700家,2025年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共办理医保业务99.37万件,网办率达91.52%。二是全面推进19365“基层一窗”建设,主动打通自治区级医保数据接口,率先将医保登记、备案、变更、查询四个方面的19项街道办理、10项社区办理的医保基层政务事项接入19365“基层一窗”平台,推动基层医保服务从“多窗多头”向“一窗通办”转变,业务办件量达121万件。三是依托“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档升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环境,及时准确把握舆情动态,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矛盾,同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7918518”医保智能客服热线、12345政府热线网络平台、市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响应群众诉求,精准高效办结群众信访咨询。全年共办理信访件70余件,及时办结率为100%,未出现涉医保信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强化制度保障,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完善“高位引领、纪委指导、部门联动、区县协同”上下联动贯通的工作合力。日常监管夯实基础防线,专项监管突破重点难点,构建“常态化防控+精准化整治”的全维度监管体系。结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围绕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超挂网价销售药品、门诊老年人诊察费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突击战”检查、专项核查。专项整治以来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及违约金1.64亿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113件,累计向协作机制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6件。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拟定《医保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规范执法。规范决策程序,筑牢依法决策防线。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问题解决中,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86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强化制约监督,维护基金安全红线
(一)构建全领域监管格局。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从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法律文书是否充分,文书制作与归档是否规范,案审法制机构是否参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意见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重点内容组织监督检查。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医保行政执法机构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覆盖全市8个区(县)、市医保中心及市局本级执法科室,共评查案件13件,涉及案卷24卷。以此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实现以评促改、以查促优。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4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折页、举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我市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队伍专业力量不足。随着医保改革进入深水区,基金监管、协议管理等工作对法律专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既懂医保业务又懂法律政策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导致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力量薄弱。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由业务岗位转岗,系统性的法律专业培训频次和深度尚显不够,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增强。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市医保局将持续深化法治医保建设: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轮训,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制作通俗易懂的医保政策解读短视频、宣传漫画,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