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3
19:08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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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生产企业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合格7批次合格;生产企业食品合格1批次。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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