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25
18:47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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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的通知》(药监办〔2023〕69 号)精神,现发布我局2026年3月19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有关信息情况。
乌鲁木齐市 2026年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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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案编 号 |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 |
备案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案人住所 |
生产地址 |
型号/ 规格/包装规格 |
产品描述/ 主要组成成分 |
预期用途 |
产品有 效期 (体外 诊断试 剂产品 适用) |
备注 |
备案 部门 |
备案日期 |
变更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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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乌械备20250017 |
样本稀释液 |
安邦(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650104MACG8QWX1H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202、302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202、302 |
规格:120mL/瓶; 型号:样本稀释液1、样本稀释液2、样本稀释液3、样本稀释液4、样本稀释液5 |
本产品共有5种型号分别是样本稀释液1、样本稀释液2、样本稀释液3、样本稀释液4、样本稀释液5; 样本稀释液1: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吐温20、Proclin 300; 样本稀释液2: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牛血清白蛋白、小牛血清、吐温20、Proclin 300; 样本稀释液3: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牛血清白蛋白、吐温20、Proclin 300;(pH应在7.4±0.5范围内) 样本稀释液4: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酪蛋白、吐温20、Proclin 300; 样本稀释液5: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牛血清白蛋白、吐温20、Proclin 300(pH应在7.2±0.5范围内) |
本产品用于对待测样本(血清、血浆或静脉全血)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本公司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
2~8°C保存,有效期18个月;样本稀释开封后置于2~8°C可稳定3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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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12 /31 |
2026年3月19日,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变更【产品有效期】,由【2~30°C保存,有效期18个月; 样本稀释开封后置于2~30°C可稳定32天】变更为【 2~8°C保存,有效期18个月;样本稀释开封后置于2~8°C可稳定3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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