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06
17:54
来源:
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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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按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法治思维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持续加强机关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统筹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着力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整改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等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加强对区(县)党委审计办的工作指导,督促区(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构建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格局。
二是坚持带头学法。局领导班子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思维根基。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职党支部学习内容,做到党组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用法的思想自觉。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将局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一体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党组集体研究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关注法治建设任务执行情况,及时研究推进措施,为高质量建设法治机关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主要领导述法工作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年度报告。
四是狠抓“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围绕我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开展专项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党中央、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时上报我局“十四五”期间“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资料。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法治首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一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财政资金使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2025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5个,主要围绕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首府建设、国有建设工程投资和管理等方面,开展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生态环境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二是强化贯通协同,提升审计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部署要求,推进市审计机关同纪检监察、巡察机关之间的协同联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机制,依法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强化与巡视巡察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全年共开展巡审联动项目8个。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打好整改“组合拳”,严格执行审计整改的督促责任。完善审计整改信息管理,实行整改问题清单台账式管理,定期进行整改工作提醒。综合运用日常跟踪、现场核查、专题座谈、下发督办函、“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促,严格实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向36个部门单位发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通知,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对屡审屡犯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问题整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及流程。继续深入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意见的规定,机关重大决策涉及法律的存疑或争议焦点问题、审计机关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等事项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建议,纳入局重大事项决策环节。在出具审计报告环节,将公职律师纳入局审计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听取公职律师意见。对外,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并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在门户网站持续更新主动公开事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依法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送备案工作。持续落实相关规定,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时依程序清理废止了我局作为实施主体的《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确保法治统一。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废止后已按时向本级司法部门报送备案。
三是做好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情况结果及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市审计执法检查的通报结果,结合市党政机关“转作风提质效”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查找我局在落实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培训和“科学规范提升年”活动,做好问题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质效。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持续落实执法公示程序,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市政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规定,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审计干部持证执法。
二是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法定公开相关规定及程序,主动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废止政府规章依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等,动态梳理公开执法实施依据、条件和程序、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局机关和区(县)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发挥执法监督检查对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审计执法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做好风险矛盾防范化解。修订完善风险防范制度,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教育责任
一是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将法治培训纳入2025年培训计划安排,自行组织开展多轮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分类培训,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重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培训课程。持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做到应参尽参、应训尽训。扎实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抽考、拟任职干部任前考法工作。
二是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审计组依托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审计进点见面会、审计现场实施、审计发现问题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普法释法,发放法治宣传彩页、法治宣传册、法律书籍等。同时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市委党校、巡审联动工作组、驻社区工作队等平台扩大普法宣传面,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六、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现有执法专业力量与建设“能查、能写、能说”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仍有距离、审计干部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熟练掌握政策工具的能力还存在不足;部分审计干部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依法审计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普法的质量和效果需要继续提升等。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等,在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上持续发力,加强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审计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普法工作质量,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推动,组织相关科室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主要负责人讲法、全员学法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利用好各种学习平台,加强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扎实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审计业务培训,在全面提高审计干部的四项基本能力素质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
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促进整改等渠道,向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财经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利用全国“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宪法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向普法对象发放普法宣传册,介绍和普及法治知识,进一步营造全民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审计执法。围绕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促进规范审计执法程序,不断提升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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