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8

12:39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米东区云鼎大观07区云悦里小区“2·23”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522317时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街道云鼎大观07区云悦里小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已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市政府要求,对本事故提级调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202541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米东区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成立米东区云鼎大观07区云悦里小区“2·23”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调查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米东区云鼎大观07区云悦里小区“2·23”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在刮腻子粉作业过程中,上马凳时不慎摔落致人员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瞒报行为。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米东区云鼎大观07区云悦里小区“2·23”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