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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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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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吾悦广场“2023·6·12”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3612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吾悦广场商业楼空调安装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已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市政府要求,对本事故提级调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202541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米东区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米东区吾悦广场2023·6·12”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调查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米东区吾悦广场“2023·6·12”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在商业楼地下室空调设备机房安装管道螺丝作业过程中,从人字梯坠落至地面导致人员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瞒报行为。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米东区吾悦广场“2023·6·12”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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