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5/06
16:35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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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要求,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申请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认证证书和标志、香港优质“正”印证书和标志的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经营主体申报、区(县)审查推荐、市级审查论证程序,现将通过审核论证的经营主体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
一、乌鲁木齐万里浓情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
二、中亚乳业(新疆)有限公司(有机产品);
三、新疆新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有机产品);
四、新疆玉维鲜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食品);
五、乌鲁木齐芬芳田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
六、新疆牧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有机产品);
七、新疆融耀鼎鲜农牧能科技有限公司(有机产品)
八、新疆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优质“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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