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22
11:35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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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综合清理。经过梳理,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通知》(乌农〔2018〕107号)主要内容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不一致,已不符合现有市场环境和实际情况,拟计划废除和撤销。相关依据为,2026年7月15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的通知》(新农质函〔2026〕362号)。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来电等方式向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反映。联系电话0991—46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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