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31
18:58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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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25〕7号)要求,现将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西湖街道萨尔达坂村2026年1.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面积
该项目区位于经开区(头屯河区)西湖街道萨尔达坂村,改造提升地块10700亩,新建地块800亩。项目区四至地理坐标为东经87°20′16.74′′—87°22′14.23′′,北纬43°37′15.30′′—43°43′6.64′′。(新建800亩,不得开垦林地、草地,如需占用务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占用手续)。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该工程等级为V级,规模为小(2)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规定,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为:新建河灌区首部减压池4座(含附属设施);新建自压滴灌系统施肥首部6座;新建河水过滤系统2处;配套管网89.16km(含附属设施)。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工程总投资3201.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163.69万元(含建筑工程1094.85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1591.31万元,临时工程65.15万元,独立费用261.73万元,预备费150.6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7.4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26万元。
(二)资金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47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3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收益群体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2027年,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务必于当年年底前完工,即2026年年底前完工。
五、公示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六、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991-4629021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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