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09

17:38

来源:

市水务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落实乌鲁木齐市取水口规范化管理的函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各区(县)建设局(水务局)

为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履行水资源费改税监管职责,全面摸清取水口底数,排查整治违规取水行为,做好2026年到期取水许可证延续、调整或注销工作,健全取水口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现就取水口规范化检查核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检查范围与责任分工

本次检查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地表、地下一级取水口,含封停(封存)取水口

各区(县)建设局(水务局)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地表、地下一级取水口监督检查

甘泉堡经开区规建局负责河润科技供水管线覆盖的用水户计量设施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取水合规性排查核查取水口建设、取水许可审批合规性,严查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法行为,完善取水口基础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封停机井专项管控封停(封存)机井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查擅自启用行为,建立一井一档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三)计量设施规范管理核查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按国家技术标准安装、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与监管部门联网传输数据;严禁设施故障、人为干扰等影响计量准确性的行为。

四)取用水数据核查比对取水单位台账记录、计量设施实际读数、在线监测数据,严查数据造假、虚报瞒报行为,确保数据一致、真实可靠。

三、工作实施安排

构建自查抽查核查三级联动机制,推行边查边改、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一)全面自查各单位对照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于202610月前完成全部自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一井一档动态管理台账报送至市水务执法专库。

二)市级抽查市水务执法专库按季度开展实地抽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取水口总数的5%,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市水务局报送季度抽查小结

三)重点核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对取水口管理情况、取用水数据真实性开展重点核查,对涉嫌数据造假、虚报瞒报的,按《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规定逐级上报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惩处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区(县)水务部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二)强化信用管理区(县)水务部门需将检查结果纳入取水单位(个人)信用档案,作为信用评价的核心依据。

三)落实监管职责结合检查结果完善取水计量档案,扩大在线计量覆盖面,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费改税相关复核工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排查全面、数据真实、整改到位,严禁敷衍塞责、瞒报漏报。

附件:机井检查台账

202648日         

(联系人:傅源联系方式:4666951


附件

机井检查台账

检查单位:(盖章)                        

机井名称

取水许可证编码

机井现存状态:封停    应急备用    在用       

检查内容:1.区(县)对封存机井是否建立定期巡查检查记录。

2.封存机井是否存在启用情况,井口钢板焊封、井口铅封状况是否存在损坏。

          3.应急(备用)机井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4.机井计量设备是否完好,可否在线传输数据

5.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取用水行为

检查情况:(附检查照片)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