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3
17:10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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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指导制定《2025年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我局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向市司法局上报主要领导述法报告。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律列入普法学法清单,持续开展常态化学习。2025年局党组8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研究法治工作8次8个议题。二是落实《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督促干部职工利用“新疆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的线上学习。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做好重点领域立法。根据2025年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我局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密切配合完成地方法规《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批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同时根据工作安排,经与市人大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依法废止《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2.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核工作。对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办法》依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规定报备。对我局制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未发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抵触的文件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制定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公交票制票价改革方案》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等服务。2025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审核重大项目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共97件,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97份,参与重要法律咨询会议4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上海建纬(乌鲁木齐市)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由律师严格把关,年度内参与审核案件2件,参与行政诉讼17件,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2件。
4.完善招标采购及合同订立制度规定。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合同风险和纠纷,保证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修订完善了《乌鲁木齐交通运输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两项内控制度,并成立局招采委员会,规范开展招标采购等各项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中法制审核人员13人,占比达6%,有效保障行政执法透明、公正和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通过新疆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行政处罚案件8096件,行政许可10058件,公示率100%。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普通程序案件一案一判。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案件2194件,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2.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柔性帮扶与刚性执法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邀约式执法,开展轻微免罚、从轻减轻处罚等工作,2025年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32件,从轻处罚案件973件。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3.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做好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轮岗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执法队伍集中轮训工作,共90名执法人员参加,每季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执法考试。不断创新执法培训新形式,开发“乌鲁木齐交通执法培训”手机APP学习平台,将线上信息化培训手段融入日常执法,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市交通运输局以“19365”政务服务改革为核心抓手,依托驻益民大厦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整合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资源,系统性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成功推动多项高频行政许可业务实现“统一受理、综合服务、一站式办结”,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省时间、提效能”。市交通运输局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核减业务,办理时限已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针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等高频业务,创新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制”服务,企业无需等待车辆全部到位,只需承诺在限期内完成车辆增购,即可先行获批,整体办理时间在公开公示办理时限基础上再缩减10%,切实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加快运营节奏。2025年,共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业务10056件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发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大数据监测推送检查模式,健全兵地联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探索推进“一体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行政执法新模式,推动“乌鲁木齐交通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建设使用及创新,定期形成动态监控分析数据,通过数据赋能推动精准执法,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坚持“精准高效”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转办、大数据监测推送等检查方式,运用信用考核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共创建抽查任务111个,检查企业3628家,与2024年相比显著减少。
积极督促失信企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520份,涉及企业200余家。
3.推进落实行政赋权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赋权区(县)22项行政事项,通过培训、配置数字证书等措施确保赋权事项顺利承接,自2025年1月1日签订委托协议后,正式由各区(县)按委托事项开展业务,同时依法履行普货企业许可及维修、驾培、货运站场、小微型客车租赁、货运代理代办等五项备案。结合前期对各区县办件实际情况,针对“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线上培训,对于高频问题予以指导。
(五)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细致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组织执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学习规范涉企执法的政策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二是紧盯问题,持续提升质效。发布《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实现投诉问题“就近可找、快速响应”。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检查、乱处罚等方面进行自查,建立突出问题自查清单,对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开展案卷评查6轮次,发现案卷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18个,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推进“扫码入企”应用使用,规范执法人员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和属地各部门,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月”、“安全出行 拒乘黑车”等多项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余份,宣传受众包括企业9家、社区5个、校园8个,发布各类宣传视频70余条,切实将法治宣传工作深入一线执法队伍、广大经营业户、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二是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2025年局长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出台修订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提高行业法条熟知度和应用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工作3次,15名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2.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组织局系统干部参加法治讲堂9次132人次。外请专家组织普法讲座3次,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活动3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仍需不断提升。需进一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学法、讲法等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一体化政务服务还需持续推进。我局业务办理系统平台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发的自建系统,数据实行交通行业内部专网传输,因此尚未与市级政府政务平台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在推广使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业务协同联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推进落实。
(三)普法活动群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及从业人员对专题讲座、宣传页发放等类型的宣法活动参与度不高。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性,与普通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关联性低,从而导致群众对宣法释法活动的参与意愿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三是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职责清单。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配合推进“19365”政务服务改革,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信息化部门、市数字化发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依据自治区相关方案内容,结合窗口线上线下办理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结合“综窗”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梳理行政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自治区事项管理系统进行事项认领及要素维护工作。推进实现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三)增强普法队伍力量,积极开拓新媒体作为宣传渠道。不断增强普法队伍力量、设立官方宣传账号,加强普法骨干法规、业务技能培训;组建“交通普法专家库”,吸纳律师、学者定期指导,提升普法专业性。开展“执法故事汇”,让执法人员讲述办案中的普法经历,增强感染力。
(四)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一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交通领域市场准入。二是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降低企业准入门槛,节约企业开办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三是结合《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的出租汽车运营市场。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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