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3/03
10:35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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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推进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科学安排,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项目、公开内容、责任处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努力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制定行政调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由局政策法规处专职负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参加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小组,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局执法单位市客运统管办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起。目前已审结2起,人民法院维持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坚持全面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一是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在乌鲁木齐政府网政务服务版块,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21件。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19年以来,通过乌鲁木齐政府网乌鲁木齐之窗“双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18664条。三是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9年,我局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总金额16544145.93元。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今年以来我局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1件,办理回复网络问政、12345市长专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逾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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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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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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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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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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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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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961 |
16737 |
16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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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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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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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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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530 |
397 |
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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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73 |
140 |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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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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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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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929123.2元 |
6427912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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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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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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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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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4145.93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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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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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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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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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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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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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公开时效、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处室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交通工作职能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局属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了解。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改善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既确保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五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应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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