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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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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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努力江·玉素甫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努力江·玉素甫(身份证号:653130********2979):

2026年8月1日,你驾驶新Q***35号小轿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因未取得巡游车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依法查获。针对以上违法事实,我局于2026年9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未办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新乌高交执运政〔2026〕0380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456号 联系人:郭瑾   电话:0991-3824717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则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