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3
17:16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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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现对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 45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请相关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其被注销的证件交回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驻益民大厦综合服务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承诺期内未投入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明细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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