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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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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设置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204月,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7个派出机构,设置事业编制195,其中:领导职数5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7名、派出机构领导职数21名,另核定工勤岗位控制数5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地方海事、农村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规行为。

(四)承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保障国家重点物资道路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军事和抢险救灾物资等运输有关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乌鲁木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站东路13号。

四、办公时间

北京时间:10:30-14:3015:30-19:3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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