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27
18:57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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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编制了《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全面提速,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持续落地,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攀升,治理压力日益增大、管理难度不断增强。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有关要求,到2027年,进一步健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有效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我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针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存在的短板,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草拟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以“智慧管控、循环增效”为核心理念,立足我市“南北双控、东西双融”的城市格局,明确了2026年至2035年我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 规划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基础框架,提升乌鲁木齐市发展质量,编制本规划。
第二章 规划目标。全面践行“智慧管控、循环增效”的核心理念,立足实际,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向数字化、资源化转型。依托市级统一平台融合大数据与北斗定位,对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管,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末端可查;通过布局资源化设施、推动再生产品应用,激活“城市矿产”价值,促进环境与经济效益协同提升。
第三章 产生量预测。科学预测2030、2035年度全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数据。
第四章 源头减量规划。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到2030年不低于40%,到2035年大于40%。
第五章 收集运输体系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分类运输模式、收运设施设备、收运路线、运输安全、智能监控,确定规划期内我市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第六章 利用及处置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方案、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处理设施黄线控制要求,推进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体系。
第七章 存量治理规划。近期到2030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远期到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能够完善成熟。
第八章 资源化利用产业规划。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应由建筑垃圾治理全流程各环节衍生出的建筑垃圾治理相关产业链构成。其中:包括源头减量环节相关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绿色建筑产业、建筑垃圾(土方)资源交易产业等;由分类与收运环节衍生出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产业、建筑垃圾运输产业以及由利用处置环节衍生出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和终端消纳环节衍生出的填埋消纳产业等。
第九章 监督管理规划。建立市级统筹、各区(县)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加强信息化监管,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规划近期重点建立和完善市区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配置托底保障设施,实现市区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市域区县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近期米东区、天山区、乌鲁木齐县建设4处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经开区(头屯河区)、达阪城区建设固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其他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建设资源化利用厂或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措施。明确《规划》各项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用地保障、资金保障、公众参与保障。
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投资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环保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费用等,其中各类费用占总投资的比例分别为:工艺设备费用45%—55%,土建费用25%—35%,安装费用10%—15%,环保费用12%—18%,其他费用5%—10%(具体因项目规模和技术路线会有所浮动)。
三、出台的意义
《规划》的出台可通过系统性规划,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路径、优化设施布局,规范管理流程,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置混乱、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