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天然气供热运行补贴办法>的通知》(乌城执发〔2020〕24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已与我市供热行业价格政策不适应,并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废止条件。我局拟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废止《补贴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乌鲁木齐市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天然气供热运行补贴办法
联 系 人:张巧利
联系电话:0991-2339121
传 真:0991-2810620
2025年7月9日
附件
